他长我六岁。本来是高中老师,半路改行做了程序员。上个月他买了房子,不过宝宝还是在老家给父母带。上周搬进新家,喊我过去一起吃饭。铅灰色的天空。街头被沉默的喧嚣笼罩。
  
  
  说起来他只有两个爱好,一个是陪他媳妇看电影,另一个是陪他媳妇做饭。和很多男人一样,还有一个习惯就是在饭桌上关心政治。在饭桌上审核领导人的履历,谱系,以及各种传说。虽然这份关心我看不出任何意义。
  
  其实和他代沟还蛮大的。有一次部门活动,我把iPod借他一起听。放到老鸟乐队的加州小招待所时,我笑着说,好老的歌哈。听完前奏,他说,没听过。顿了一下又说,感觉很像坐在一辆车上,一起在风中驰骋。还有一次我们写一个营销脚本,给买家送礼。他给我的接口命名中有”polite”,我挠头半天,才想明白是“xx有礼”的“有礼”,哭笑不得…当然,对英语的熟悉和对代码的熟悉毕竟是两码事,至少他写起代码来很麻溜。
  
  我只是想说平时了解的东西相差很大,但不知怎么就处得很投缘。大概是因为都农村出来的孩子吧。有着一份天然的亲近。看看他现在的样子,想想我自己,考虑到荒废的一年,我继续码七年代码,大概也能有自己的小家了。
  
  说到现在我都是在说我同事的事。是的,因为在饭桌上和同事聊起来了,好像还有这么一本书,才找来看的。而这本书本身实在没什么可说的。对我而言唯一有意义的就是作者喜欢足球。上有所好,下必效焉。这两年恒大、申花砸了不少钱。跟本书作者的喜好未必没有关系。
  
  不过看看孔卡、克莱奥、穆里奇来中国的这两年,郜林斯曼跟着他们混,虽然还是“郜飞机”,但在场上明显越踢越聪明了。明年兰8也要来贵州酒厂队了。所以,中国足球这样下去,大约还是能略有点起色的吧。
  
  “生活情趣是重要的。”是的,我也这么想。不过我只有苦中作乐的情趣。反正我打分对这本书也没什么影响,那就打个一星吧。